关于开展校园“废弃”非机动车 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8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动态浏览次数:640

关于开展校园“废弃”非机动车

清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管理,释放公共空间资源,消除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的校园环境,学校将在旗山校区开展“废弃”非机动车清理。

一、清理对象

1.“废弃”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如车身残破、车胎没气、严重生锈、主要部件残缺、落满尘土、长期停滞无人使用维护等)。

2.离职离校人员遗留、遗弃、未自行处置的车辆。

二、阶段安排

1.公告通知【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8日】。学校在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2月12日发布的通知基础上再次公告提醒,请各单位及时传达周知,提醒师生员工对清理范围内的非机动车进行妥善处理。

2.标示提醒【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8日】。学校将对检查到的疑似“废弃”车辆进行标示提醒。

3.暂存申领【2026年6月9日—2026年7月15日】。为缓解因“废弃”非机动车挤占公共停放区域而导致的消防、救护通道堵塞,学校组织清理,清理出的车辆临时集中停放生活区15号楼附近空地。设立误清理车辆申诉通道,车主填写《非机动车认领信息表》(见附件),同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车钥匙、购买凭证等相关材料,于工作日下午15:00-17:00到保卫处办理认领手续,保卫处将安排安保人员现场拍照并签字确认后领取。

领取联系电话:22860110(保卫处值班)

4.统一处理【2026年7月16日之后】。为确保师生员工公共利益和交通、消防安全,期限内无人认领的视为无主废弃物清理出校园。

三、任务划分

1.保卫处。负责“废弃”非机动车清理工作统筹,牵头开展非机动车检查、标示、集中暂存、认领登记、处置工作。

2.人事处(教师工作部)。配合做好教职工非机动车使用管理的日常教育引导。

3.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非机动车日常使用的安全教育引导,督促各学院做好应届毕业生离校非机动车带离工作。

4.团委。负责统筹学生志愿者配合安保人员开展车辆的转移和暂存记录工作。

5.后勤管理处。通知并做好后勤第三方人员“废弃”非机动车清理工作事项,配合保卫处对生活区内“废弃”非机动车进行检查和标示,对“废弃”车辆停放区进行围挡或隔离。

6.各二级单位。负责通知所属人员并加强规范用车教育管理,负责做好所属应届毕业生离校非机动车带离工作。

四、相关说明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废弃”非机动车清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方案时限、流程推进工作。

3.注重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校园安全与文明宣传,引导师生自觉规范行为。

4.巩固工作成果。以此次清理为契机,完善校园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持续维护安全、整洁、有序的出行与生活环境。


附件:非机动车认领信息表



                        福建中医药大学 

                        2026年5月18日 

非机动车认领信息表

单位(名称/盖章):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车牌号

行驶证号

颜色

个人证件号码

其他显著特征

电动自行车/自行车







备注

现场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车钥匙、购买凭证等相关材料,工作日下午15:00-17:00到保卫处办公楼认领,保卫处将安排安保人员现场拍照并签字确认。联系电话:22860110

本人确认以上所填信息及提供凭证真实有效,本人为该车辆合法所有人,现申请领回上述车辆,领取现场已拍照,车辆交接确认无异议。


领取人:                 领取时间:            领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