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动态浏览次数:1793

 

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文件

闽中医办〔2024〕6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

《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校机关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各附属单位:

《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经校党委常委会2024年第1次会议、校长办公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省高质量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平安福建”建设,推进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和谐育人环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23〕25号),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2023年至2025年在全校深入开展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

二、考评指标

(一)全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政治安全;强化网络管理与监控,做好涉校舆情信息分析与研判;坚决遏制宗教思想渗透,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严格管理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座、研讨会以及出版物。

(二)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评估风险、辨识风险,查找隐患、消除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严控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扎实开展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危化品安全、防溺水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例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有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加大非法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治安稳定问题整治力度,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健全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大隐患排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三)筑牢平安校园工作根基。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干部和安保人员,抓好校园警务室和周边报警点、治安岗建设;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与应用;全面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综治中心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长效机制,全面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强公共卫生、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教育。坚持专门课程与其他学科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原则,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督导学校和考核校长、教师的重要指标,作为校长培训和师资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安全教学评比和教研课题研究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组织学生编辑相关安全知识的自助图书、课件、音像制品、墙报、板报。开展自然灾害、地震、消防逃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气象、地震等部门协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教育。

三、认定形式

由教育厅相关部门成立考评组,按照“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对照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考评验收标准,认真组织做好考评验收工作。考评验收工作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对资料造假、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督导问责。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机构和具体责任人,形成党政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奖惩、确保实效。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成效与学校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列入年度综治安全考评内容,作为文明单位、党建先进、平安建设先进和教育督导评估、创优争先等各项创建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省教育厅可根据下列情形撤销高质量“平安校园”称号:一是学校管理不善、工作滑坡、组织不力等因校方责任原因导致师生非正常死亡的,发生校园暴力伤害、学生欺凌和较大安全事件的,根据案(事)件严重程度,撤销高质量“平安校园”称号;二是在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与学校安全稳定相关的专项检查中,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撤销高质量“平安校园”称号。

(三)舆论引导、齐抓共管。坚持走群众路线,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上下齐抓共创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各类媒体平台应用,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提高舆论宣传影响力。

(四)自查自评、提前验收。请各牵头单位于每年11月底前填报好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保卫处邮箱,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送至保卫处。学校拟于12月下旬组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照创建考评验收标准,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对资料造假、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单位,将予以责任追究和通报批评。自查自评结束后,由保卫处代表学校填报相关材料向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报送。

联系人:黄天伟(保卫处),电话:22860110、17750777383,电子邮箱:bwc@fjtcm.edu.cn。

 

附件:1.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分工表

2.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自评扣分点及原因

说明汇总表

 

 

 

 

 

 

 

 

 

 

附件1

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分工表

 

单位(盖章):                            考评时间:202  年   月   日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考评

内容

考评办法

标准

分值

自评分

申报材料要求

责任

部门

牵头

部门

一、

组织

体系

(8分)

(一)

领导

重视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院(系)为成员的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领导小组。★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

2

 

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规范性文件)。

校办

保卫处

保卫处

(2)无创建方案,未体现目标任务,未落实具体责任人的,每一项扣1分。

 

制定创建方案,体现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规范性文件)。

校办

保卫处

保卫处

(二)

责任
体系

2.建立责任体系

(1)学校对年度工作要点进行分解,下发到直属单位、职能处(室)、院(系),未按要求下发《年度工作要点》的,扣2分;

3

 

按考评办法要求建立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责任书。

校办

保卫处

组织部

人事处

保卫处

(2)领导班子成员按综治安全管理职责要求履职,认真制定、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未制定制度的,扣0.5分。

 

1.提供领导班子成员综治履职活动材料和照片。

2.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校办

保卫处

人事处

保卫处

(3)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当年任何评优评先活动。未达到的,扣1分。

 

由属地公安、消防等部门提供无安全事故证明。

 

保卫处

人事处

人事处

(三)

工作

部署

3.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创建工作

(1)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少1次扣0.5分。

(2)缺少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材料、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每一项扣0.5分。

3

 

1.每学期提供一次创建工作专题会议材料和照片。

2.制定创建工作计划。

3.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4.提供行政办公会上有关安全工作的材料。

5.制定2024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6.对2023年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校办

保卫处

保卫处

二、

工作

机制

(75分)

 

 

(一)

制度

建设

4.健全制度

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预案)汇编成册,包含:治安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含视频监控中心24小时值守制度、视频监控中心查询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学校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安全制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管理制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审批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检查维护使用规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维稳工作制度(二级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大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制度,★本校突发安全事件处置预案(含舆论引导),应急、反恐演练预案。以上制度(预案)未建立的,每个扣1分;制度不健全的,每个扣0.5分。

6

 

1. 按考评办法要求汇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预案)成册。

2.建立健全校院二级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维稳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

3.重新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处置预案(规范性文件)。

校办

后勤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管理处

网信办

学生工作部(处)

保卫处

 

保卫处

(二)

日常

管理

5.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1)非特殊时段(不含校庆日、新生报到日等)外来人员与车辆进出学校未查验、未登记的,扣1分;查验不严格、登记不完整的,扣0.5分。

4

 

提供外来人员与车辆进出学校登记本。

保卫处

保卫处

(2)未落实校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的,扣1分;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期间值班表不齐全的,扣1分;学校未设置总值班室的,扣1分;总值班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扣1分。

 

1.提供校级领导带班(值班)表。

2.提供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期间值班表。

3.提供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表。

校办

保卫处

 

 

 

保卫处

(3)落实日常安全检查(领导带队、专人检

查、台账齐全),并按要求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未部署,检查工作无方案,发现隐患未报送,发现隐患未整治的,每一项检查工作扣1分。

 

1.提供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部署方案。

2.提供安全检查隐患整治台账。

保卫处

保卫处

(4)做好学生异常情况(包括重大身体与心理疾病)的摸排工作。未达到的,扣1分。

 

提供学生异常情况(包括重大身体与心理疾病)台账。

学生工作部(处)

保卫处

学生工作部(处)

6.消防管理

(1)未执行《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或未与二级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扣2分;未明确各部门(系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扣1分。

6

 

学校与二级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保卫处

(2)消防设施、器材超过年限的,埋压、圈占、损毁、拆除消防栓的,涂抹、遮挡消防标识的,消防标识不全的,安全出口上锁的,每一处扣0.5分;违规占用消防、疏散、供水通道,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每一处扣0.5分。

 

实地查看

保卫处

 

保卫处

 

 

(3)发现电动车未使用过载保护的充电装备的,电动车进楼充电或停放的,从楼内拉电线到楼外充电的,发现一座多充现象的,每一辆扣0.5分。

(4)违规用火、用电的(含学生宿舍内存在吸烟、乱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点明火等现象的),扣1分。

 

 

实地查看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5)学校未设立义务消防队的,扣0.5分;学校未每学期进行消防演练的,一次扣1分;

 

1.提供学校义务消防队名单。

2.提供每学期进行消防演练材料和照片。

 

保卫处

 

 

 

保卫处

 

 

(6)未定期对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的,扣1分;抽查发现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保安员不会使用基本消防设施、器材的,每人次扣0.5分。

 

提供对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的材料和照片。

 

保卫处

 

 

 

保卫处

 

 

7.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商店(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未达到的,每一处扣2分。

(2)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未上墙的,每一处扣0.5分;本年度食品索证材料、进货凭证及台账、食品留样记录不全的,每一处扣0.5分。

(3)厨房和就餐场所卫生状况整洁;饮用水卫生、安全,有专人负责、管理;食堂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齐全;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未达到以上4项标准的,每一处扣0.5分。

(4)防中毒、防投毒等安全措施未制定、落实的,扣0.5分。

(5)食堂食品加工场所未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扣1分。

6

 

按考评办法要求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提供相关材料。

后勤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8.交通安全管理

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良好。校内交通规划合理,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完备;机动车辆进出有序;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学生不骑无牌无证电动车。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每一项扣1分。

4

 

提供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照片。

保卫处

保卫处

9.建筑安全管理

(1)学校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而投入使用的,扣2分。

(2)校内存在危房、危墙、危坎的,每一处扣0.5分;危房投入使用的、危墙与危坎附近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扣1分。

(3)校内对在建工程实行封闭管理。未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和警告标识的,扣1分。

4

 

1.提供学校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表。

2. 提供校内在建工程实行封闭管理,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和警告标识的照片。

后勤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10.实验室安全管理

(1)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教室、教学实验室安全制度上墙。检查发现教学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处扣0.5分。

(2)建立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做好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如实填报,及时更新。未达到的,扣1分。

(3)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存在氰化钠、硝化棉等重大危险源的学校,应及时上报,并做好重点管控工作。未达到的,扣2分。

3

 

1.教室、教学实验室安全制度上墙。

2.提供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3.将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填报的信息报表形成纸质文件打印建档。

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实验室管理处

11.学生考勤管理

(1)未实行每天查铺统计人数的,发现夜不归寝的学生未能及时上报学生所在学院(系部)的,扣1分。

(2)学校未能提供完整的学生请假手续台账的,扣1分。

3

 

1.落实每天查铺登记,并做好记录。

2.建立并收集完整的学生请假手续台账。

学生工作部(处)

各学院

各学院

12.学生宿舍管理

(1)学生宿舍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处扣1分。

(2)学生宿舍未配备楼管员,或对来访人员、物品未进行登记成册的,每一处扣1分。

(3)辅导员未进驻宿舍的,扣1分。

3

 

1.建立完善的来访人员、物品登记记录。

2.提供辅导员住宿的房号,落实辅导员住宿制度。

后勤管理处

学生工作部(处)

各学院

后勤管理处

13.大型活动管理

(1)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3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或重要活动,无登记台账或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每一次扣1分;

(2)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重要活动都应有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和明确的组织者和责任人,未达到要求的,每一次扣0.5分。

4

 

1.大型活动提供登记台账或报批记录。

2.大型活动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组织者和责任人。

活动主办单位校办保卫处

活动主办单位

14.突发事件处置

(1)★本年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现场处置无不当之处。

(2)本年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未及时赶到现场的,每一起扣0.5分。

(3)本年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未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的,每一起扣2分。

4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处置,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不瞒报漏报。

校办

保卫处

保卫处

15.网络安全和安全保密管理

(1)遵守《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做好学校安全保密工作。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未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的,扣1分。

(2)上网实行实名制,未达到的,扣1分。

(3)校内无违规、违法设置的网站、网吧。未达到的,每一处扣1分。

3

 

1.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落实机密文件、档案资料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做好登记。

2.严格落实实名上网,认真排查。

校办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

校办

16.校园环境管理

(1)对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场所(超市、小卖部等)进行有效管理、定期检查。未能提供定期检查台账的,扣0.5分;发现私自变更经营业务、扩大经营范围的,或在店门外摆摊经营的,每一家店扣1分。

(2)校内存在未经批准的游商摊点的,每一处扣1分。

(3)发现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可能危及师生安全、影响师生身心健康活动的,扣2分。

2

 

严格落实校内经营性场所的定期检查,建立完善检查台账。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17.财产安全管理

(1)学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参与校园贷、套路贷的,每一起扣0.5分。

(2)学校学生参与传销、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每一起扣0.5分。

2

 

认真排查师生参与校园贷、套路贷、参与传销、受电信诈骗的情况。

保卫处

学生工作部(处)

保卫处

18.防范黄赌毒管理

(1)未采取措施防范和遏制涉黄涉赌涉毒事件的发生的,扣1分。

(2)校内公共场所和学校网络平台存在违背公序良俗、乱涂乱画的污字秽图等涉黄涉赌涉毒信息的,每一处扣1分。

2

 

做好校园法制宣传,采取措施防范和遏制涉黄涉赌涉毒事件,清理整顿校园公共场所和网络环境。

保卫处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

保卫处

(三)

宣传

教育

19.安全教育

(1)校内未设有安全宣传标语、专栏、网页的,扣1分。安全宣传专栏、网页未及时更新内容的,扣0.5分。

(2)学校网页未设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专栏的,扣1分。

(3)未开设安全课程(含在线教育课程)扣1分。

4

 

1.设置安全宣传标语、专栏、网页,并及时更新。

2. 设立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专栏。

3.开展一期安全宣传活动或竞赛。

4.开设安全课程(含在线教育课程)

宣传部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

教务处

保卫处

宣传部

20.心理健康教育

(1)未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扣1分。

(2)未建立校、院(系)、学生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扣1分。

(3)未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的,未对重点对象定期跟踪、动态管理的,未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和动态管理的,每一项扣1分。

2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2. 建立校、院(系)、学生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3.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对重点对象定期跟踪、动态管理。

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21.应急反恐演练

每学年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防火、防震、防恐、防踩踏等),并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演练少开展一次扣1分;总结评估报告少一次扣0.5分。

2

 

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好演练登记,并完成评估报告。

保卫处

保卫处

 

 

 

 

 

 

 

 

(四)

专项

考评

2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未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或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的,扣2分。

(2)把扫黑除恶斗争教育领域整治工作纳入校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和研究扫黑除恶斗争教育领域整治工作情况,未按要求落实的,扣2分。

(3)全面摸排校园及周边私设宗教聚会点,按要求做好排查摸底,落实一点一策、依法处理。未开展线索摸排的,未按要求开展整治的,未开展专题教育的,发现黑恶线索未及时上报的,每一项扣1分。

(4)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任务,未在课堂教学主渠道、形势政策课或安全教育课组织学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扣1分。

6

 

1.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

2.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公布举报电话。

3.开展线索摸排并进行整治和专题教育,及时上报线索。

统战部

保卫处

 

 

保卫处

23.维稳工作

(1)建立校、院(系)、班级三级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研判、处置师生员工思想和安全稳定信息动态,严防师生员工被邪教组织拉拢。未及时对本校教职工、学生的宗教信仰情况进摸排的,扣2分;出现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的,每一起扣1分。

(2)落实本校大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分析研判工作,并建立工作档案,少1次扣0.5分。未进行涉校舆情信息分析与研判工作的,扣1分。

(3)未对学校论坛、讲座、研讨会及出版物等进行计划、审批和备案的,每一起扣1分。

5

 

1.提供校、院、班级三级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队伍名单。

2.提供本校大学生思想动态、涉校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档案。

3.对学校论坛、讲座、研讨会及出版物等进行计划、审批和备案,收集有关资料存档。

统战部

宣传部

人事处

学生工

作部(处)

保卫处

保卫处

三、

条件

保障

(17分)

(一)

队伍

保障

24.安全管理队伍保障

(1)按照“四个统一”(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服装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规范保安员队伍,配齐安保器材,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2)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含保安员)配备应不少于在校生数的2‰,未按规定配备的,少一人扣0.2分;安全管理部门未按照规定配备办公场所及设备的,扣1分。

(3)保安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或未经培训、未持证而上岗的,每人扣0.5分。

(4)本年度安全管理干部和保安员未参加培训的,每人扣0.1分。

5

 

1.统计、配齐安保人员及安保器材。

2.提供安保人员花名册,检查是否有通过培训、持证上岗。

3.年度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和保安员参加不少于一次培训,并以登记和照片的形式做好记录。

保卫处

保卫处

25.辅导员队伍建设

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量配备到位。兼职辅导员数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

1

 

提供本校专职辅导员的名单。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人事处

26.医务室、心理健咨询中心建设

(1)★学校配备医务室。

(2)学校至少有2名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师,未按规定配备医师的,少一人扣0.5分。

(3)学校未设置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扣2分。

(4)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未按规定配备的,少一人扣0.5分。

2

 

1.提供学校医务室医师名单、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2.提供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复印件。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

(二)

技防

保障

27.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1)健全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加强重点要害部位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设置报警求助设备、应急处置设备和安全通道,监控设施有人24小时值守。未达到的,扣1分。

(2)重要场所、重点部位、重要区域按要求安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并实时录像、上传信息,未按规定安装的,每一处扣1分;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图像资料贮存少于30天的,扣1分。视频监控影像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并且系统录像回放清晰度不低于704×576像素,未达到的,扣1分。

4

 

1.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录像按储存时限保存,并及时修复故障。

2.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

3.提供学校监控数量清单。

保卫处

保卫处

(三)

经费

保障

28.经费落实情况

(1)学校安全管理经费不到位的,扣2分;缺少年初安全管理经费预算的,扣1分。

(2)下达经费未包含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专项经费的,扣2分;创建经费满足不了工作需要的,扣0.2分。

5

 

提供学校安全管理经费预算清单和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专项经费清单。

财务处

保卫处

 

财务处

四、

工作

成效

(一)

运行

效果

29.净加分项

(1)本年度无发生任何一起校园安全事(案)件的,加3分。

(2)随机检查,校内无发现安全隐患,校园周边(重点查看校门口)无乱点乱象(无乱摊、非法营运车辆等)。达到的,加1分。

(3)本年度无发生与本校安全相关的上访、投诉和网络舆情事件的,加1分。

(4)本年度学校在职教职员工或在籍学生以见义勇为作为先进典型表彰(市级及以上)的,每次加3分。

 

 

1.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隐患及周边乱点乱象的整治。

2.收集本校先进典型素材。

保卫处

保卫处

30.净扣分项

因学校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火灾、泄密等校园安全事(案)件发生的,每一起扣3分。

 

 

加强校园食品、消防、保密的管理。

校办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二)

工作

创新

 

31.净加分项

 

(1)本校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突出,获表彰(或批示)的,国家级1分/次,省级0.5分/次;本校在职员工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国家级加1分/次,省级加0.5分/次;本校安全工作经验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相关部门简报转发的,国家级1分/次,省级0.5分/次;本校安全经验被媒体(不含网络媒体)刊用的,国家级0.1分/次。

(2)本年度以学校安全工作为主题的论文在省属重点本科院校学报、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每一篇加0.1分。

(3)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本年度获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一等奖的,加1分;连续2年获综治考评一等奖的,加2分;连续3年获综治考评一等奖的,加3分。

 

 

收集整理本校符合加分条件的先进素材。

保卫处

保卫处

 

考评说明:1.本考评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

2.本考评标准共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31项考评内容;

3.学校及考评验收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如实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中进行扣分说明和问题罗列;

4.评分以工作台帐、现场查看结果为依据,不能提供充分有效依据的,原则上视为没有开展该项工作;

5.本考评标准满分为100分;

6.本考评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项考评内容的分数扣完为止,该项考评内容不得出现负分;

7.对净加分项设加分上限为10分,净扣分项不设扣分上限;

8.本考评标准中的“空项”指的是本考评内容为缺项,可直接得分(不扣分)。

附件2

福建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创建自评

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扣分说明

扣分分值

  

 

 

 

  

  

  

  

  

 

 

 

  

  

  

  

  

 

 

 

  

  

  

  

 

 

 

 

 

审核人:                   填表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