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物资管理工作,加强对物资出入的有效监控和精确统计,结合处里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一)物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人员向管理员逐件交接。管理员要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三)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型号、材质、规格分类储存,在储存时注意做好防锈,防潮处理,保证货物的安全。
(四)物品要数量准确。做到帐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库,多入库。
(五)精密、易碎及贵重货物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六)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二、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一)物品出库,管理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物品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实际出库数量相符)。做到帐物相符。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出库,多出库。
(三)管理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做出入库报告。
保卫处(武装部)
2022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