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附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 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8〕33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 制订《福建中医药大学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经校长办公会 2019 年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12 日
各学院(部),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附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 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8〕33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 制订《福建中医药大学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经校长办公会 2019 年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