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冬季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及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8 来源:保卫处 动态浏览次数:1546

各学院及辅导员: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今年入伍的二年义务兵,除其他非经济优惠政策外,大一到大四的学生能得到经济支助总计87200—93200元,毕业生(五年制)能得到经济支助总计98000元。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具体如下:(1)福州市优待金年平均1.1万元,两年兵役期为2.2万元;(2)退伍安置费2.5万元,退伍费0.3万元。以上两条相加为5万元。(3)第一年每月津贴为500元,全年为60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为600元,全年为7200元。义务兵役期间(两年)津贴费共1.3万元。(4)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5)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例如五年制本科生可补偿3万元。(6)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7)大学生士兵服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按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以上所有经济优惠政策,总计约9.8万元。

一、请各学院辅导员加大征兵宣传力度,在本周末晚点名时或班会上及时通知学生;

二、请各学院辅导员尽快将征兵学生名单报学校武装保卫处;

三、请辅导员通知应征学生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11月6日上午8:00

2、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医院五层楼

3、要求:早上空腹、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时由学校统一安排车辆接送,注意安全、及时体检。

5、武装保卫处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15859076065。